档案
存真求实对历史负责
鉴往知来为现实服务
国际档案日的来历
1948年6月9-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会议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ICA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中国首届“国际档案日”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什么是档案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什么是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是一项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档案的作用
概括地讲,档案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凭证作用;二是参考作用。对于一个具体单位或个人,档案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历史的真实、全面的反映。
2.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工具。
3.档案是一个单位规范管理的基础。
4.档案是我们积累和传播知识的重要载体。
5.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建立信用,在社会活动、生产经营等方面建立和利用信用体系,获得发展最有力的工具。
档案还是我们国家和民族文化建立历史记忆,传承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今世可以知古,后世可以知今”的重要素材。
档案法修订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档案法从原来的6章27条扩展到8章53条,新增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个专章,为档案工作变革与转型、创新与发展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法律保障。
双清区档案馆档案查阅利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