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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7次集体(扩大)学习

来源:红网双清站 作者:吕海玉 编辑:邓淦文 2021-06-22 15: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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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双清站6月22日讯(通讯员 吕海玉)6月21日,双清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7次集体(扩大)学习,此次学习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区委书记吴劲松主持学习。区委副书记、区长江韬作学习小结。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区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直(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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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邀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少林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讲座,围绕如何做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主要精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地工作着力点、强化责任保障《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地落细等三个方面作了系统讲解。讲座内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深入浅出、阐述精辟,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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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抓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稳中求进、守正创新,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知责担责履责、善抓善管善为,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思想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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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要在学习中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落实好意识形态整改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要根据全区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抓实省委巡视巡察及述职评议会议查摆问题的整改,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管媒体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守住管好意识形态阵地。要持续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评价、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个人自学、集中导学、中心发言、讨论交流、学习小结、学习综述”六个学习环节,推进示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创建,切实强化党的理论武装。要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奋进、信念、感恩等教育,营造文明创建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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