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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双清区政府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双清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 编辑:刘恩权 2020-10-15 09: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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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清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2020年10月10日下午,双清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政府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双清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罗俊同志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双清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夏伟中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双清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杨艳华、岳东方以及巡察组其他同志,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双清区政府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罗俊同志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监督的重要性。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二要把握政治要求,自觉接受巡察“政治体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督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督促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三要落实政治责任,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开展。区政府办的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要落实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党性意识,如实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区委巡察组了解情况。同时,要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鼓励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四要严守巡察纪律“四个不得”“两个严禁”。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同时,严禁安排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收集巡察组工作情况或打听巡察组与干部群众谈话情况,严禁统一规定与巡察组谈话的口径,上述要求将作为政治纪律来执行。

夏伟中同志表示,这次巡察是双清区委对区政府办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也是对区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检查;是区委对区政府办班子的一次综合考评,更是对区政府办各项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区政府办将严格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一是要提高认识,全面统一思想。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省委书记杜家毫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龚文密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这次巡察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主动支持区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二是要精心组织安排,支持配合。区政府办将按照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三是要诚恳接受监督,扎实做好整改。要把这次巡察工作当成一次很好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机会,当成一次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良好机遇,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据悉,双清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区政府办工作近3个月。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118195965,同时,在区政府大院巡察组办公室门口设置信访举报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 -17:30。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双清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政府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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