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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双清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 编辑:刘恩权 2020-10-14 08: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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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清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2020年10月10日下午,双清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双清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罗俊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双清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夏伟中主持会议,双清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范涛作表态讲话。双清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杨艳华、岳东方以及巡察组其他同志,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双清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罗俊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监督的重要性。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监督任重道远,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用好巡察利剑,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的成果。二要把握政治要求,自觉接受巡察“政治体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督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督促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三要落实政治责任,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开展。要求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落实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党性意识,如实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区委巡察组了解情况。四要严守巡察纪律“四个不得”“两个严禁”。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同时,严禁安排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收集巡察组工作情况或打听巡察组与干部群众谈话情况,严禁统一规定与巡察组谈话的口径,上述要求将作为政治纪律来执行。

范涛表示,这次巡察工作是区委部署安排一项政治任务,是对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干部队伍和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该中心一定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全力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全力支持配合区委开展巡察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全力配合。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带头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带头查找自身问题,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三是接受监督,认真整改。做到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凡是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认真整改。凡是巡察组提出的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对巡察组交办的事项,要保证质量,按时办结。

据悉,双清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双清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近3个月。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118195965,同时,在双清区政府大院三楼第三巡察组办公室门口设置信访举报箱。巡察组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 -17:30。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双清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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