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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双清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废弃口罩要密封包装后处理。疑似病人及确诊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口罩必须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采用双层专用包装密封包装。
2.各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要增设或改设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对其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实行日产日清,并做好消毒工作。
3.各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废水,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规范》等规定进行处理。特别是已发疫情区域要严格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处置疫情防控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
双清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